汪兆銘與黃埔軍校(上)
汪兆銘以政治家、黨務活動家見載于民國歷史,歷任中國國民黨主席、廣州國民政府主席及國民革命軍總黨代表等要職。其軍事任職因起源于黃埔軍校,坊間一般認為其軍事崛起于黃埔軍校,忽略了汪兆銘與孫中山之間,有著比許多黨國元老更為長久深厚的關系,汪兆銘在中國國民黨內(nèi)崛起,離不開孫中山先生的信任與推崇。他早年在廣東參加國民革命運動,與孫中山先生當年提攜密不可分。孫中山先生三次在廣東建立革命政權,也離不開汪兆銘的鼎力相助。尤其是在孫中山離世前兩年,汪兆銘多數(shù)時間隨侍孫中山先生左右,掌握黨務推進要樞,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他還支持孫中山先生建立黃埔軍校,在黃埔軍校早期生中,逐漸培植并形成了擁戴自己的“改組派”黃埔同學派系,只是比較隱蔽而未為公眾視覺關注。軍校遷移南京后,汪兆銘從1929年7月1日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7期起至第14期,連續(xù)擔任了八屆校務委員會委員,影響與把持了軍校黨務機構(gòu),秘密行使著潛在的影響作用,借黃埔軍校之軍事武力縱橫黨、國要務。本文擬以現(xiàn)存海峽兩岸史料、年譜、日記、傳記、回憶錄等為依據(jù),著重梳理汪兆銘當年在廣州、南京與黃埔軍校的淵源與脈絡,以及他對黃埔軍校各方面影響與作用之顯微事端。
追隨擁戴孫中山,在民國群雄中崛起
汪兆銘又名精衛(wèi),別字季新、季鸞、季恂、季辛。祖籍江西婺源,后遷移浙江山陰(今紹興),1883年5月4日生于廣東三水,后隨父寄籍廣東番禺。父為清朝小吏,汪幼讀私塾啟蒙,13歲喪母,14歲父病故。1901年考中秀才,后參加廣州府試,名列榜首,旋即為廣東水師提督李準聘為家庭教師。1902年與古應芬等在廣州組織“群益書社”。1904年9月,考取官費留學日本,入東京法政專門學校學習。留日期間,參加1905年7月20日在東京召開的中國同盟會籌備會,8月20日正式成立時被推選為評議部評議員,并任同盟會總會議事部議長。(劉維開編著,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研究叢書”,中華書局2014年6月《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7頁記載。)同盟會機關報《民報》主要撰稿人之一,一度聘任主編,著文抨擊滿清之專制,揭露立憲派之虛偽,駁斥保皇,文筆犀利,頗負盛名。1906年在日本法政專門學校畢業(yè)后,隨孫中山赴南洋籌設同盟會分會和籌劃募捐,以其辯才和辦事干練受到孫中山器重。1907年潛入北京,籌劃暗殺清廷重臣活動。1910年3月,因暗殺清攝政王載灃未遂被捕,判處終身監(jiān)禁。入獄后直陳所為,并慷慨賦詩:“一死心期殊未了,此頭須向國門懸。”清廷 對汪實行軟化懷柔政策,1911年11月6日獲釋,一時汪折服并感自悔。此后,汪與袁世凱取得聯(lián)系,主張南北調(diào)和,共濟國事。1911年11月15日,在北京與楊度等組織“國事共濟會”。1911年12月1日,在天津成立中國同盟會京津保支部,任支部長。1912年2月2日,被南京臨時政府派為北上迎袁(世凱)專使,2月7日,任南京華僑聯(lián)合會會長。1912年3月4日,由孫中山指定任中國同盟會干事部總務部主任干事。(《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8頁記載。)1912年8月辭去一切職務,與新婚妻子陳璧君赴法國度假。1913年6月回到上海,一度反對革命討袁(世凱)。1914年再度赴法國,攻讀社會學和文學。1917年回國參加護法運動。1917年9月15日,代理護法軍政府秘書處秘書長,另載任代理大元帥府秘書長,(尚明軒主編,人民出版社2013年《孫中山全集》第十三卷人事任免(上)第583頁記載。)軍政府改組后,任外交調(diào)查會會員。1919年1月8日,被廣東軍政府委任為巴黎委員會專使,代表南方政府。1919年夏,參與創(chuàng)辦《建設》雜志。1921年1月,任廣東教育會委員會長,后任廣東軍政府最高顧問、總參議。1922年6月16日,陳炯明部粵軍將領葉舉、洪兆麟在廣州發(fā)起兵變,脫險后隨孫中山赴上海共事,參與機密。1923年2月28日,被孫中山特派為辦理和平統(tǒng)一事宜四名全權代表之一。(《孫中山全集》第十三卷人事任免(上)第333頁記載。)1923年10月19日,被孫中山指定為中國國民黨改組委員會五名委員之一,(《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20頁記載。)參與中國國民黨改組工作。1923年10月28日,組織中國國民黨中央臨時執(zhí)行委員會上海執(zhí)行部,任執(zhí)行委員。1923年10月30日,被孫中山先生特任為中國國民黨臨時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候補執(zhí)行委員排序首名,(《孫中山全集》第十三卷人事任免(下)第199頁記載。)中國國民黨改組委員。被孫中山指定為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當然代表,他與胡漢民在代表名單無列名。1924年1月20日,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一屆中央執(zhí)行委員,排名第二位,次于胡漢民。(光明日報出版社1985年10月《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上冊第63頁記載。)1924年1月31日,被孫中山指定為預算委員會7名委員之一。(全國政協(xié)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中國革命博物館聯(lián)合編輯,中國文史出版社1986年《孫中山先生畫冊》影印原件記載。)
兼職黃埔軍校,挾重推進黨、國要務
1924年5月13日,黃埔軍校設立政治科,汪兆銘被孫中山任命為政治教官,排在胡漢民、邵元沖兩人之前的首位,(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供稿,華東工學院編輯出版部影印,檔案出版社1989年7月《黃埔軍校史稿》第一冊第206頁記載。)并確定由他為黃埔軍校學員講授《中國國民黨史》。1924年6月16日,隨同孫中山赴黃埔軍校參加開學典禮,并奉命代表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就黃埔軍校成立致祝詞并演講,強調(diào)黃埔軍校作為“黨義”軍校之重要性。當天晚上7時,在黃埔軍校大草坪上舉行600人參加的晚餐,酒過半巡,汪兆銘再代表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與廣州市黨部,向赴宴各界代表與軍校官兵致詞致謝。1924年6月30日,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任命汪兆銘為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實業(yè)部部長,8月14日免職。(《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31頁記載。)1924年7月15日,孫中山頒令任命蔣介石為各軍軍事訓練籌備委員長,汪兆銘作為首席政治教官,同時頒令任命他為各軍政治訓練籌備委員長,顯示了黃埔軍校在訓練方面分野之軍事與政治兩方面主持人職責。1924年7月1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議決汪兆銘任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28頁記載。)9月15日推定為財務委員。1924年8月14日,第五十一次會議推定汪兆銘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29頁記載。)1924年10月11日,孫中山特派汪兆銘等6人為革命委員會全權委員,(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10月《孫中山先生墨跡》記載。)命令革命軍事委員會用本會長名義,施行平定商團事變,并立即設法收復關余。
1924年11月13日,汪兆銘由孫中山指定為北上隨行人員之一,任隨從秘書,到北京后,孫中山病情惡化直至逝世。汪兆銘是1925年3月11日(2月20日草擬)孫中山臨逝前“國事遺囑”“家事遺囑”補簽唯一筆記者,(秦孝儀主編:臺北近代中國出版社1984年2月印行《國父圖像墨跡集珍》第344頁記載。)以及孫中山致蘇聯(lián)遺書(致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lián)盟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書)簽字7名見證人之一。(《孫中山全集》第二卷文集第428頁記載。)返回廣州后,以孫中山赴北京履職唯一宣示人向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稟報,隨后被推任為廣州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主席、廣州國民政府主席。1925年6月23日,參加在廣州東校場召開的廣東人民聲援上海“五卅”運動各界群眾大會,并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代表身份在大會致詞。參與并主持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提出議案在廣州設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25年6月30日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推定,1925年7月1日,以汪兆銘為首的16名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在廣州宣誓就職,汪同時任5名常務委員首席,即就任國民政府委員會議主席,(郭卿友主編,西北民族學院歷史學系編纂,甘肅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第492頁記載。)并發(fā)表成立宣言。這是與北京政府同時并存并對外宣稱代表國家權利意志的地方軍政勢力政權。
1925年7月2日上午9時,汪兆銘作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代表赴黃埔島參加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第3期開學典禮,與蔣介石、胡漢民、廖仲愷等作為黨政軍要員相繼致詞。1925年7月3日,廣州國民政府設置最高軍事決策機構(gòu)軍事委員會,汪兆銘以國民政府主席兼任軍事委員會主席,委員由7人組成,其中在黃埔軍校任職的有廖仲愷、蔣介石兩人。1925年7月5日,頒布《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組織法》,規(guī)定該軍事委員會“受中國國民黨指導及監(jiān)督、管理,統(tǒng)率國民政府所轄境內(nèi)陸海軍、航空隊及一切軍事機關?!保ㄓ嗫硕Y、朱顯龍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編纂,陜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國國民黨全書》第114頁記載。)下屬設置有訓練部、海軍局、航空局、秘書廳、兵工廠等機構(gòu)。該機構(gòu)從現(xiàn)代意義上闡述,是以政黨名義統(tǒng)轄的第一個軍事指揮決策機構(gòu),廣州時期的汪兆銘在黨政軍均居首席,其地位與權力可謂如日中天,達到其畢生最高點。1925年7月11日,中央軍事政治學校設立政治訓練班,汪兆銘等黨政要員受聘任政治教官。1925年7月22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舉行會議,推舉汪兆銘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政治部主任。(《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第872頁記載。)1925年7月26日,汪兆銘主持軍事委員會召集委員會議,議定在廣州各軍統(tǒng)一名稱為:國民革命軍,指出:“中國國民黨召集優(yōu)秀國民所組成的軍隊,是以革命為宗旨,所以國民革命軍乃最切合的名稱。”
1925年8月20日,廖仲愷遇刺。8月24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國民政府委員會及軍事委員會召集緊急會議,確定汪兆銘、許崇智、蔣介石3人組成特別委員會,授以政治、軍事、警察全權,控制局勢和處理廖案,汪此時因位高權重,對于局勢與人事具有最終處置權。值此,1925年8月,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決議:推薦汪兆銘為各軍及各黨立軍??傸h代表,請中央委員會追認。1925年8月下旬,黃埔軍校校刊《黃埔潮》周刊第5期出版,汪兆銘首次以軍校代理黨代表名義撰文《廖黨代表傳略》,刊載于該期頭版。8月31日下午,在黃埔島軍校廣場舉行黨代表廖仲愷追悼大會,汪兆銘作題為《廖先生精神不死》(見報時改名為《廖仲愷同志之人格與事業(yè)》)演講。1925年9月6日下午,在校本部大操場舉行第2期學生畢業(yè)典禮,汪兆銘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主席、國民政府主席兼軍事委員會主席三位一體主席身份出席畢業(yè)典禮,并作題為《國民革命的意義》演講。1925年9月9日下午,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師生參加在廣州東校場舉行的追悼黨代表廖仲愷大會,贊譽廖仲愷是“黨軍慈母”,汪兆銘主持會議,并作題為《革命的分子應有之決心》。他重申軍校政治教育,在訓令中明確規(guī)定:“凡本黨之一切出版物皆須細心閱覽外,更必須注意世界潮流。所以關于社會主義、共產(chǎn)主義、馬克思主義等書籍,以及表同情于本黨或贊成本黨的政策,而極力援助本黨之一切出版物,除責成政治部隨時購置外,本校學生皆可購閱?!保◤V東省立中山圖書館、廣州市社會科學院、中山大學圖書館編,廣東省出版集團/廣東教育出版社2012年9月《黃埔軍校史料匯編》第十一冊第345頁記載。)因此,在早期的“政治訓練班訓練綱要”中,規(guī)定的政治教育課程有:《帝國主義解剖》《中國民族革命問題》《社會發(fā)展史》《帝國主義侵略史》《中國近代民族革命史》《各國政黨史略》《各國革命史略》《三民主義》,共八門課程。
1925年9月14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推舉汪兆銘繼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黨代表。(《黃埔軍校史稿》第二冊第78頁記載。)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于9月17日分別致函汪兆銘和國民革命軍第1、2、3、4軍軍長,9月18日致函軍事委員會:任命汪兆銘為國民黨黨立軍校及各軍黨代表。(1925年9月18日《中執(zhí)會致軍事委員會函稿》記載。)至此,汪兆銘以其當年在中國國民黨內(nèi)資望與影響力,達到了他“以黨治軍”之目的。
1925年9月28日,汪兆銘與蔣介石聯(lián)名頒布《重征東江訓誡》,內(nèi)容有5個方面。1925年10月2日,汪兆銘由蘇聯(lián)顧問陪同,赴黃埔島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宣誓就職黨代表,并發(fā)表就職演講,就職會議由蔣介石主持,汪兆銘的就職演說詞刊發(fā)于1926年1月印行的《中國國民黨重要宣言訓令集1924.1-1925.12》。此段時期,后被史家認為是汪蔣合作“蜜月期”,在汪兆銘的默許與支持下,蔣介石在廣州充分行使軍政職權,剪除了粵軍中的反蔣勢力,并將粵軍總司令許崇智禮送出境,統(tǒng)一廣東各軍指揮權,形成了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對于各軍事派系之壟斷與控制,對于推進國民革命運動與實施北伐計劃,有著預期目的和意義。1925年10月5日,汪兆銘主持召開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會議,在會議期間提出請辭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部長,提議毛澤東由中央宣傳部秘書代理部長,獲得通過。此后,汪兆銘以中國國民黨“左派”領袖身份,積極支持與維護孫中山的“聯(lián)俄容共”政策,他在各種公開場合對共產(chǎn)黨評價之高,在國民黨高層內(nèi)無出其右者,甚至連被認為是“汪派”的顧孟余都怨言:汪兆銘“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論述一切”。(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8年印行《聯(lián)共(布)、共產(chǎn)國際與中國革命檔案資料叢書》第三卷第401頁《維經(jīng)斯基同顧孟余談話記錄》記載。)1925年10月10日,《中國軍人》第7期印行出版,刊發(fā)了汪兆銘以中央軍事政治學校黨代表、國民革命軍總黨代表名義撰寫的《對于帝國主義的態(tài)度》,同期刊發(fā)了蘇軍顧問斯塔季諾夫重申“在軍隊實行黨代表制度之重要性與必要性”。同日國民政府頒布《國民革命軍黨代表條例》,規(guī)定:“黨代表是軍隊中黨部之指導人……軍隊中一切普通組織工作均受其指導。黨代表為所屬軍隊之長官,其所發(fā)命令,與指揮官同,所屬人員須一律執(zhí)行之,黨代表有會同指揮官審查軍隊行政之權?!保ā逗笔≈尽ふㄖ尽肪幾胛瘑T會編纂,農(nóng)村讀物出版社1987年出版《武漢國共聯(lián)合政府法制文獻選編》第129-132頁《國民革命軍黨代表條例》記載。)這些規(guī)定,賦予黨代表與軍事指揮官相等的權力與平起平坐的地位,意在充分確立黨對軍隊的領導效力和權勢。這也許是“黨指揮槍”理論闡發(fā)最初之肇始。
1925年10月14日,蔣介石以國民革命軍東征軍總指揮名義,向黨總代表汪兆銘等發(fā)告捷電,此時汪兆銘位居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國民政府暨軍事委員會主席,實際掌握了黨政軍決策控制權,對于東征也給予人財物力全面支持,使蔣介石在前方作戰(zhàn)后顧無虞。1925年10月19日,國民政府為慰問前方作戰(zhàn)有功將士與蔣介石,汪兆銘特派夫人陳璧君前往東江前線,隨同慰問的還有何香凝、陳潔如(時為蔣介石夫人)等,東征軍第2師師長王懋功特派第5團(團長蔣鼎文)一個連迎接與護送。1925年12月10日,汪兆銘被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頒令兼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潮州分校黨代表,(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潮州分校政治部1926年10月印行《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潮州分校官佐簡明履歷表暨第一、二期同學錄》記載。)1925年12月26日,汪兆銘以國民革命軍總黨代表名義與蔣介石聯(lián)署頒布“飭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暨國民革命軍各部整輯史材令”,規(guī)定所有本軍各師各團成立歷史以及本年經(jīng)過事實,以及各官姓名籍貫等、黨務、軍械、裝備等詳細呈報,限令民國十五年(1926年)1月30日前上報。此令可視為黨令政府統(tǒng)轄軍隊之開端,也是從此時開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對于各軍有了直接控制權,從史料上看,這是汪蔣之共同目的。
1925年12月28日,孫文主義學會(前稱中山學會)在廣州城內(nèi)廣東大學操場舉行成立大會,汪兆銘到會主持并作演講,(1926年1月6日《上海民國日報》記載。)重申繼承、弘揚、研究孫中山先生遺志思想之重要性和必要性。1926年元旦,由汪兆銘會同胡漢民主持召開了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并在1月4日會議上,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zhí)監(jiān)兩委員會委托,向全體代表報告“接受總理遺囑經(jīng)過”。1月16日,以到會代表全票239票當選為第二屆中央執(zhí)行委員,排名第一位。他決計摒棄“西山會議派”眾多資深元老,將一批擁汪派或新鮮面孔引入,其中,蔣介石也因此首度當選中央執(zhí)行委員,得以進入國民黨最高權力機構(gòu)。1月12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議案決定:改組陸軍軍官學校為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繼而為統(tǒng)一軍事教育機關和軍官的培養(yǎng),決定取消廣東革命政府所屬各軍自辦的軍官學校和講武堂,將其合并入黃埔軍校,仍由蔣介石任校長,汪兆銘任校黨代表。1月17日頒發(fā)的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第3期畢業(yè)證書上,長官簽發(fā)欄,汪兆銘首度以校黨代表與校長蔣介石聯(lián)署。(中國國民黨陸軍軍官學校第3期步兵科孫啟人畢業(yè)證書記載。)
1926年1月22日,在第二屆第一次中央全體會議上,汪被推選為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常務委員,列名首席。(《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37頁記載。)1月23日,任特設政治指導機構(gòu)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28頁記載。)并任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首席常務委員。此時的汪兆銘,占據(jù)了中國國民黨在廣州時期的所有最重要職權。1926年1月17日,舉行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第三期畢業(yè)典禮,汪兆銘等黨政要員赴黃埔島參與。1月19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頒令復任命汪兆銘為中央軍事政治學校黨代表,蔣介石仍任校長職。2月6日,他應邀出席孫文主義學會會議并講話,稱:“其一,學會是中國國民黨內(nèi)一種組織;其二,學會以學問為目的,兩者而結(jié)合,必當顧名思義?!?月19日,任兩廣統(tǒng)一特別委員會委員。3月1日,黃埔島舉行中央軍事政治學校成立大會,作為黨代表出席會議并演講,稱:“為什么把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合并在黃埔軍官學校?這個理由,第一是:黨立的學校,是由這個學校開始的,有這個學校,才有其他的軍事學校。第二,對于蔣校長的人格和他努力奮斗的精神,本黨各同志都是極端的敬佩,故以我們蔣校長的人格來改組這個學校,同時并請蔣校長依然擔任本校校長?!保?926年3月8日《黃埔潮》“開學紀念特刊”記載。)3月4日,出席校本部舉行的第二次校務會議,適逢中國青年軍人聯(lián)合會召開歡迎白崇禧等廣西軍事將領大會,汪兆銘出席會議并演講。3月8日,校本部隆重舉行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第4期學生開學典禮,實為第4期入伍生經(jīng)升學考試轉(zhuǎn)為正式學生之儀式,汪兆銘與校長及各軍軍長、黨政軍高級官員400多人出席該典禮,與會學生2650人,可謂盛況空前。(方鼎英撰文《一年來本校梗概》,載于1926年12月31日《黃埔日刊》。)3月12日,國民政府舉行紀念孫中山逝世周年大會,汪兆銘主持會議,并作題為《總理逝世周年紀念:報告總理事略》演講,國民政府各部要員和軍校部分學生參會。
3月23日,因受“中山艦事件”影響,黨代表汪兆銘請假不視事,汪兆銘就職黨代表半年后,汪蔣矛盾初顯。3月30日,國民政府決議以譚延闿代理汪兆銘主席職務。(《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第492頁記載。)1926年3月下旬出版的第9期《中國軍人》頭版刊發(fā)了汪兆銘撰文《怎樣紀念總理》。4月16日,汪兆銘的廣州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改由蔣介石取而代之。(《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第497頁記載。)4月21日,汪兆銘向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請假,偕夫人陳璧君與若干隨行人員赴法國。4月30日,仍以校本部黨代表汪兆銘與校長蔣介石聯(lián)署發(fā)布:“準第3期學生晉升少尉通令,指示:查前陸軍軍官學校第3期畢業(yè)分發(fā)各師團隊,及各部處見習官業(yè)已見習期滿,照章應予授職,以資策勵。合行通令,仰自5月1日起一律晉職少尉,支三等薪?!保ㄖ巫值?9號令,載于1926年9月2日《革命之路》。)1926年7月13日,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第二屆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任命汪兆銘為中央政治會議委員,雖系排序首位,但明顯已失勢,蔣介石任主席,由譚延闿代理。1927年3月11日,中國國民黨召開第二屆第三次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會議,身在國外的汪兆銘,仍被推為中央常務委員,(《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44頁記載。)依舊排序首席,兼任中央組織部部長(4月21日免職)。同時汪兆銘還被推為中央執(zhí)行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委員及主席團委員,均位列首席。(《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第46頁記載。)